各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安全实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农委决定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方案制定、制度建设、信息公开、投诉处理、违规查处、实施进度、结算进度、廉政风险防控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档案管理、补贴资金使用规划测算、补贴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二、检查时间、方式
时间:10月17日-27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通知)
市农委组成检查组,结合2016年秋季农机化生产暨农机化项目督导检查开展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成立组织
第一组:组长:农机管理处处长唐瑞超,成员农机推广站李慧良、农机监理所周国济。
检查地区:庄河市、花园口区、金普新区。
每二组;组长:农机推广站站长姜德运,成员农机管理处田伟、农机监理所刘文奇。
检查地区:普兰店区、长海县。
第三组:组长:农机监理所所长姜兰,成员农机管理处李冰、农机推广站陈强。
检查地区:瓦房店市、旅顺口区。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备检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2. 各检查组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弄清情况,并督促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3.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
4.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分别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于10月29日前报送市农委农机管理处。
联系人:市农委农机管理处 田伟
电 话:0411-8368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