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2017〕100号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切实加快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山西、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农机局: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高效规范执行,关系到农民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机化水平的提升,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基本要求。截至10月15日,山西等6省(区)作为补贴资金规模较大省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登记执行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国整体执行进度。
请有关省份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农办机〔2017〕9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重点要做好下述工作。一是梳理各县(市)执行情况,通过约谈、实地督导等形式,指导进度慢的地区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及时和财政部门沟通,研究在10月底前开展省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的必要性和具体操作意见,促进资金平衡使用。三是认真查找本省农机化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具档次优化工作,加大薄弱环节机具购置支持力度。四是统筹考虑补贴资金需求和使用情况,在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有关工作情况请形成专题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送我司,邮箱地址:njhcyc@agri.gov.cn。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