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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连市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大连市农业机械化办公室 日期:2014年12月04日 


关于印发大连市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
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1-2015年)》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3〕36号)精神,改善我市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增收,我委制定了《大连市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

 

大连市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
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1-2015年)》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3〕36号)精神,改善我市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域和规模

  项目区域选择适宜深松的玉米种植区;项目实施规模根据我市补助资金使用规模和各区市县自愿上报的作业面积合理确定。

  二、作业技术模式

  1.采用偏柱式单一深松机进行深松作业;

  2.采用凿形带翼铲式单一深松机进行深松作业;

  3.采用深松联合整地机进行深松作业。

  三、作业质量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25厘米以上,深松间隔不大于70厘米。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深、平、细、实”的要求,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深浅一致,上实下虚,达到待播状态。市农机推广站负责项目技术标准的服务指导与作业质量抽查。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条件的农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实施对象)。项目应体现集中连片和规模效应。农机深松补助项目应优先安排开展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实施对象和地块。

  2.补助标准。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行作业定额补贴。作业补助标准为40元/亩。其中,实施对象作业补助38元/亩;间接费用补助2元/亩,用于县级农机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作业质量检查、面积测定、建立项目档案、绩效考评等费用。对于代耕作业的,补助对象应在开展农机深松作业每亩实际作业价格中扣除市补助部分后与雇机对象签订议定价格、收取作业费用。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计划下达和落实程序

  1.项目计划下达程序

  根据自愿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各区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在组织乡镇认真摸底和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向市农委提出项目计划申请。市农委综合考虑各市玉米种植面积、作业机具数量和深松作业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研究确定项目实施面积规模,下达项目计划。

  2.项目计划落实程序

  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区市县综合考虑农机作业能力、作业服务信誉、玉米种植面积或代耕作业面积等情况,体现集中连片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项目实施对象和实施面积。项目县农机管理部门和实施对象签订《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合同》,实施对象按照《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合同》开展农机作业,实施该项目。在签订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合同过程中,项目县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实确认实施对象的耕作面积情况。实施代耕作业的,需要具有实施对象和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农机深松整地代耕作业合同或协议作为有效凭证。代耕作业地域不能跨县域。

  (二)项目验收程序

  在深松作业结束后,采取县级全面验收、市级监督抽查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和评价。验收标准应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作业质量要求。

  1.县级验收。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根据与实施对象签订的作业合同,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面积和作业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申报数量大的、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要加大核查力度。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符合要求。

  核查验收工作中,要形成《xx(实施对象名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检查验收情况表》(详见附件1),检查验收人员和实施对象双方要分别在检查验收情况表上签字确认。检查验收结果要在县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投诉电话。公示无异议后,以县为单位形成《xx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xx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详见附件3)并将其报送市农机管理部门备案。《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合同》和附件1-3等资料要纳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档案管理。

  县级检查验收结果作为资金兑付依据。

  2.市级监督抽查。市级农机部门要对县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每个县随机抽查的比例不少于该县项目的10%。监督抽查要形成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县工作绩效考评和核定下一年度资金预算额度确定依据。

  六、2014年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11月4日-11月10日,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召开项目申报会议。各区市县向市农委上报项目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对象和地块确认。

  (二)11月11日-12月10日,签订项目作业合同,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三)12月11日-12月30日,进行县级项目验收和市级监督抽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网上公示验收结果,同期拨付项目资金。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施实行县级负责制。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市级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同时要切实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项目核查验收。要加强督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力度,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3.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各项目区市县要将补助项目的工作方案、资金分配计划、操作办法、操作程序、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将补助对象名单等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补助对象、作业面积、补助资金等方面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4.加强项目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民应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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