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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大连市农业机械化办公室 日期:2014年09月01日 


各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部和省农委有关要求,我市继续将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的有效方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各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以开展延伸绩效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管理措施,构建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的长效机制。

  二、   明确要求,严格自评

  各区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根据工作开展实际,严格对照评分依据,逐项开展自评,要在掌握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得出自评分数,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客观、依据从分、准确无误,经得起查验核实。

  三、   认真总结,按时上报

  各区市县要注重总结宣传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了解延伸绩效管理全过程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扎实开展自查自评的同时,要注重把握进度要求,请务必在2014年12月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将得分表(附件2)和自评报告(附件3)报送市农委。

    附件 1.大连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大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自评得分表

         3.**市(县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1
 
大连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政策项目绩效,切实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4号)和辽宁省农委《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辽办机发〔2014〕36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   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二)   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取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的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稳步推进、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指标具权威性、获取方便,评估方法和程序务实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同时对每一个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从而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
二、   考核对象、内容与指标
本方案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考核内容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
三、绩效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本级自评、市农委组织核查和综合评估。
(一)本级自评
由各考核对象对照绩效管理的内容和具体指标,对本级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农委。
(二)查验核实
市农委成立评估小组,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考核对象的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
资料审查。对各考核对象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考核对象补充相关材料。
实地考核。组成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合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考核对象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与县级自评分差异较大的,将进一步沟通确认,确保结果客观可靠。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和日常工作的实际表现情况,评出优秀(得分≥90)、良好(80≤得分<90)、一般(70≤得分<80)、较差(得分<70)四个档次,形成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市农委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四、进度安排
2014年12月5日前,各考核对象完成自评工作,报送自评报告和评表。
2014年12月20日前,市农委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4年12月30日前,市农委完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结果运用
依据考核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挂钩,并以函的形式将评估结果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牵头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区市县的工作方案请于9月30日前报市农业机械化办公室。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紧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完成延伸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扩大延伸绩效管理的工作效果,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农委将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工作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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